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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校社科处申报201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5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4〕26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重点支持开展涉及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决策研究。
二、重点支持领域
1、围绕石化、电子信息、汽车工业、船舶、机械装备、稀土及有色金属、纺织鞋服、医药、建材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18号)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产业开展技术预测研究。
2、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导向、创新模式选择等方面的作用;科技创新政策执行效应评估与体系构建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3、围绕制约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突出因素及联动破解机制与政策;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与价值链组合模式及实现途径;科技创新的生态风险及调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与相关配套政策等问题开展研究。
4、围绕新时期促进福建经济发展结构性调整、培育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国企民企协调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城镇化道路、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5、围绕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生产生活适应现代发展的科技引领导向、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对策等若干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6、围绕激发全社会(人才)创新活力的相关模式、机制、政策等问题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计划项目。
2、为促进软科学成果的应用,鼓励申报项目与省级政府职能部门或设区市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
3、项目申请者须根据指南所列重点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3-10万元)。科技厅根据项目的内容重要程度及评审情况确定经费资助额度。
4、申请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有1年以上与申请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主持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者,不能申报。
5、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其主要内容必须有一篇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或以专著形式出版。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申报各类奖项时,须标注“福建省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能作为软科学研究成果。
6、申报项目完成期限要求自立项起一年半内完成。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5年4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6年9月30日。
四、申报程序及其它
1、项目申报人须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申请书》(附件),于2014年8月29日前报送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到校社科处(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东324室),并将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发送至:skchrf@fzu.edu.cn
2、校社科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初评,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申报推荐数,择优确定上报的项目。
3、获推荐上报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 于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已在该项目管理系统注册过的项目申报人,可用其原有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未注册过的项目申报人需向校社科处申请注册。
4、2015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政策法规处
软科学
软科学研究项目
软科学研究项目
2015R0101

5、联系人:黄瑞枫,电话:22865053。     
 
 
校社科处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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