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5〕84号),现将我校2016年度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科研能力与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刊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指定的刊物、及被SCI、EI(核心版)、SSCI、A&HCI四大检索系统收入的学术论文。 艺术及体育学科必须发表在《美术》、《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文艺研究》、《体育科学》、《教育研究》刊物上。
(2)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
(3)主持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国家其它部委项目。
3、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
4、申报2016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本年度杰青人才计划。
二、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人选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省教育厅给予我校文科3个推荐名额。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所附“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后,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
2、申请人将《申请书》提交学院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请申请人自行草拟《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内容需包括三部分内容:是否同意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及研究工作设想的科学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学院(单位)对申请者资助经费及所需人力、物力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意见。
4、如申请人数超过1人,学院将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排序。
5、各位老师应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式3份;《推荐意见》和《一览表》纸质版各一式1份报送经管中楼313,所有电子文档发送至:55366595@qq.com。
6、联系方式:李艺全,228664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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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