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发布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专项)选题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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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教育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选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
2.成果要求:申请人围绕研究选题指南自拟题目,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1篇及以上。
3. 本次共设立15个研究选题指南,省教育厅将择优立项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申请(立项即结项)并安排资助经费。
二、有关要求
1.请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课题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申请人可将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U盘寄送教育厅,教育厅视情推荐刊发。
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兰岚,电话:0591-87091525,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教育厅思政处。
2.请于2024年8月26日前,填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专项)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样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
纸质版材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专项)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盖章版)+佐证材料,一式1份交至校社科处;
电子版材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专项)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佐证材料发送至:2772406030@qq.com。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发布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专项)选题指南的通知(闽教思〔2024〕15 号)
附件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专项)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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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工作办公室)
社科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