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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4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校科技处已在校园网上发布“关于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文件的通知”(网址:http://info.fzu.edu.cn/zh/show.do?id=15467),按上述通知要求,参照2015年度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点击附件1下载),现发布申报2015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补充通知,请参照通知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补充如下:
1、申报条件: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本通知基金项目中的一类申报,每个科技人员申请数不超过1项,并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面上项目申请者,不得有在研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即在福建省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中,不得有在研的项目);杰青项目申请者允许有1项在研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方式和时间:杰青项目各单位自由推荐;面上、青年创新项目各单位限项推荐(各单位面上、青年创新项目推荐数点击附件2下载),除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外,所有科研机构均归口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统一推荐),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本单位的限项数推荐面上、青年创新项目,并于2014年8月25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3、项目研究起止时间统一为: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杰青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6万元、4万元、30万元;杰青项目申请者应在1980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项目申请者,男性应在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应在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上述相关要求将作为省科技厅的形式审查要点,请严格参照执行。
4、其他说明:
(1)杰青项目申请者请务必将本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到附件中;青年创新项目申请者请务必将本人的博士学位证书扫描后上传到附件中。 
(2)项目申请者在系统上提交申请书前,可点击封面上“预审核”按钮,以便进行申请书填写检查。
(3)按科技厅通知要求,请各项目申请者做好所申请项目的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各学院、相关单位)自筹解决。
(4)项目申报单位(指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否则将不能进行本年度所有类型的项目申报。请各未完成的老师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好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事宜。
(5)联系人:李艺全         电话:13850100063  

       email55366595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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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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