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国际司《关于执行2015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教外司欧〔2015〕29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该通知要求推荐人选,并就推荐申报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15日,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选派规模:
2015年本计划全国拟选派40人赴德研修,其中访问学者(博士后)3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0人。
三、资助领域:
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包括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相关专业。
选拔需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课题或管理项目进行。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与德方建立有联合科研合作关系的研究人员赴德。
四、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12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原则上应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
2.申请人应符合CSC《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3.申请人按具体申报类别,应分别符合《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
4.有关“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项目的其它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详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际司关于执行2015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六、申报程序
1.申请人请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15日,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 纸质材料中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除单位推荐意见表外)必须根据系统提示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由学校外办核准后加盖“翻译无误章”)。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3.请申请人于4月10日前将所在系同意意见、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材料封面盖学院章、并加盖骑缝章)、《单位推荐意见》(申请人需自拟一份,内容需包含:被推荐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用性;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内容,字数500-600字,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院党办,逾期不予受理。上述相关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应电子版请发送至:celiawxm@163.com。
人事处咨询、联系电话:22865283。
七、特别提醒:
1.★注意: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2.★注意:入选者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请各位有意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于申报前务必与所在学院(单位)协商确认好工作安排,确保能在规定的资格期限内按期派出。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5.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所在学院和人事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报CSC和驻外使(领)馆。
附件:转发教育部国际司关于执行2015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校人事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