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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8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莱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FLTA),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不超过5人。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培养计划,择优推荐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应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4、过去五年内未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5、目前未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
 6、身心健康;
     7、有效的TOEFL网考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4年5月以后的考试)。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80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至少6.0以上,口语单项不低于5.5分。
 二、网上报名及申请要求
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安排
1、2015年6月下旬-8月下旬:资格审核、通讯评审;
 2、2015年8月下旬-9月上旬:面试通知;
3、2015年9月中下旬:面试;
4、2015年10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5、2016年5月: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四、本项目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0个月)。在美期间的生活费由美方负担,往返国际旅费由中方负担。规定所选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支付或免除。派出时间暂定为2016年8-9月。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联系。电子邮件:fulbright.flta@iiebeijing.org北京代表处不接受电话咨询)。 
未尽事宜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www.csc.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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