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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度 “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8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40名研究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VRS),于2016-2017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负担。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培养计划,择优推荐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方针
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特别是要紧密结合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二、资助学科领域
 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具体学科领域如下: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三、资助期限、留学期限
被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享受10个月奖学金,留美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申请人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 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5、身心健康。
 6申请时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1965年8月1日及以后、1980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 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职务,且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7、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即日起分别登录 
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及有关申请材料报至校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至rsc18@fzu.edu.cn.
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及说明
  
申请材料
   1
、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申请表(Online Application Form)
   2、研究课题陈述(Project Statement)
   3、参考书目(Bibliography)
   如果参考书为中文书名,请务必将中文书名翻译成英文。
   4、个人简历(Curriculum Vitae)
   5、三份推荐信(Reference Reports)
  推荐信必须在网上提交。填写推荐人信息及电子邮箱后系统将会向推荐人邮箱发送推荐账号及密码,推荐人必须使用该账号密码登陆网站填写推荐报告。不接受纸质推荐信。
   准备申请材料的有关说明
  1、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apply.csc.edu.cn),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指南后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须按照上述相应提交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请材料。请使用订书器在每套申请材料的左上角装订。请勿使用回形针装订或擅自增加封皮。
  3、申请人须提交完整英文申请材料复印件7套(国家留学网报名表格不需打印提交)。
 七、项目评审日程安排 
    1、2015年8-9月:通讯评审;
2、2015年9月下旬:电话面试;
3、2015年10月下旬:面试;
4、2016年7月:被录取人员由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在北京进行行前集训。 
 八、特别说明
     1申请人如被录取,应能够离开国内单位10个月。被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以国内单位事务为由提出离美将不予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被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享受10个月奖学金,留美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请申请人在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2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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