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做好我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增补调整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集福建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8号)要求,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强的财会理论和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财会实务工作经历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并任职5年以上(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或会计专业的教授、研究员以及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 推荐办法:
请有关学院(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负责通知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表内“评委库名”填:高级会计师评委库;“专业组名”与“委员职务”不填)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请于2016年2月28日前交至院办304,电子版发送至celiawxm@163.com,联系电话:22865285。
校人事处
2016年2月26日
附件:《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