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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22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现将《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推荐福建省外贸专家及外贸导师的函》(闽商务函【2019】1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申报。申报材料等事项通知如下:
请5月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需将推荐的专家库、导师库分开汇总填报)一式1份、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院党办(经管中楼312);电子版发送至:9052982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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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2日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推荐福建省外贸专家及外贸导师的函》(闽商务函【2019】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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